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铭沣诉讼平台”联系铭沣诉讼团队,铭沣诉讼团队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2020年9月29日晚,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证券代码:002450 )发布关于全讯新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可能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可能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初步审核和最终审核,深交所将根据最终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如公司收到相关文件将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7月8日停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2019年1月22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2019】9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年6月28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5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年9月27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71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处罚字【2020】14号。应当事人要求,证监会分别于2019年7月31日、11月14日、11月15日、11月19日、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2,745,642.37元、2,943,420,778.01元、3,908,205,906.90元、2,436,193,525.40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2016年至2018年,康得新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分别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4份《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康得新光电大额专户资金存单为康得新集团提供担保,2016年至2018年担保债务本金分别为1,482,700,000.00元、1,463,050,000.00元、1,463,050,000.00元。根据规定,康得新应当在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其签订担保合同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康得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康得新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康得新未在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5年和2016年,康得新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分别募集资金净额298.226.92万元、478,422.59万元,用于向康得新光电增资,建设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年产1亿片裸眼3d模组产品项目及归还银行贷款。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康得新利用与化学赛鼎、宇龙汽车签订《采购委托协议》,将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出,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分别向化学赛鼎、宇龙汽车支付21.74亿元、2.79亿元;化学赛鼎和宇龙汽车按照康得新要求将收到的资金转付给指定供应商,转出的募集资金经过多道流转后,主要资金最终回流至康得新,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配合虛增利润等方面。康得新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88亿元,全部用于建设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和年产1亿片裸眼3d膜组产品项目,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康得新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证监会决定:一、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罚款60万元;三、对王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四、对徐曙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五、对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六、对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七、对隋国军、苏中锋、单润泽、刘劲松、杜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八、对邵明圆、张艳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钟玉及王瑜(康得新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徐曙(康得新时任董事、总经理)及张丽雄(时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康得(002450)索赔条件:凡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9年1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铭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铭沣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铭沣诉讼平台”联系铭沣诉讼团队,铭沣诉讼团队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
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铭沣团队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铭沣网站(http://www.zqsspt.com)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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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基础材料】
铭沣诉讼律师团队继续向投资者开放索赔报名,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铭沣诉讼团队办理索赔事宜,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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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沣团队承诺】
铭沣证券索赔诉讼平台将秉承公益普法为目的,维护证券市场规范化为己任,垫资为广大投资者维权,凡是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铭沣诉讼团队都将垫资为您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索赔,未获赔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其目的在于向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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