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3日晚,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科融环境,证券代码:300152)发布关于全讯新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
科融环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8月7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科融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科融环境虚增2017年利润
科融环境通过将21个项目调式报告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为2017年,并2017年确认调式收入,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
二、科融环境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4月25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41,838,890.84元。上述科融环境通过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导致该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为毛凤丽、毛军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李庆义、李晓光。
2019年4月24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10,671,310.16元。上述科融环境通过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导致更新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依然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毛军亮。
科融环境及相关责任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据此,我会决定:一、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毛凤丽、毛军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李庆义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李晓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铭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铭沣团队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铭沣网站(http://www.zqsspt.com)查看。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您可以到访本律师事务所或邮寄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邮寄地址在下方。
4、后续诉讼事宜由铭沣律师团队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铭沣团队承诺】
【铭沣诉讼律师团队】
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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