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于2017年12月9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证监会查证,佳电股份通过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调增2013年利润总额约1.58亿元,调增2014年利润总额约3994万元,调减2015年利润总额约1.98亿元。因此证监会认定佳电股份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可主张索赔时间
根据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并结合《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可向佳电股份主张的索赔时间为:
【索赔条件】佳电股份(000922)索赔条件:凡于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4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一季度利润6700多万
公司一季报显示,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近5.3亿元,同比去年微跌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700多万,虽比去年下降30.26%,但因为今年一季度受到疫情影响,取得该业绩还是不错的。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今年3月份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见对于投资者索赔,公司具有赔付能力。
【铭沣律师提示】
铭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铭沣团队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铭沣网站(http://www.zqsspt.com)查看。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您可以到访本律师事务所或邮寄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邮寄地址在下方。
4、后续诉讼事宜由铭沣律师团队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铭沣团队承诺】
【铭沣诉讼律师团队】
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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