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铭沣诉讼平台”联系铭沣诉讼团队,铭沣诉讼团队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2020年11月10日,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中安,证券代码:600654)发布《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
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李淮川、周向东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请诉讼。2020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沪74民初1049号],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向东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155,538.88元,佣金和印花税人民币233.31元;2、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淮川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72,189元,印花税损失人民币72.19元;3、被告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对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4、驳回原告周向东、李淮川的其余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尚未生效;判决结果要求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
瑞华会计师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暂无法判断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
此前在2020年10月31日st中安发布的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1031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68855240.71元。
此次上海金融法院从上千名索赔投资者中选取了两名投资者进行了判决,并且判决招商证券等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后期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也有可能顺利获赔。
st中安(600654)索赔条件:凡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铭沣律师提示】
铭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铭沣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铭沣诉讼平台”联系铭沣诉讼团队,铭沣诉讼团队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 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铭沣团队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铭沣网站(http://www.zqsspt.com)查看。
投资者欲了解更多可索赔股票详见“”。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您可以到访本律师事务所或邮寄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邮寄地址在下方。
4、后续诉讼事宜由铭沣律师团队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铭沣团队承诺】
铭沣证券索赔诉讼平台将秉承公益普法为目的,维护证券市场规范化为己任,垫资为广大投资者维权,凡是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铭沣诉讼团队都将垫资为您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索赔,未获赔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其目的在于向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铭沣诉讼平台提示您:铭沣诉讼团队,为赢而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铭沣帮您维权。铭沣诉讼团队有信心向您承诺:“未获赔偿,免费为您打官司。
【铭沣诉讼律师团队】
有意索赔的投资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铭沣诉讼平台”与铭沣联系,铭沣将代理投资者追回投资损失;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厦b座13层1308a
凡因证券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均可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铭沣证券诉讼平台http://www.zqsspt.com与铭沣联系,铭沣将代理投资者追回投资损失。 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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