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铭沣诉讼平台”联系铭沣诉讼团队,铭沣诉讼团队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
2021年7月30日晚,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康尼机电,证券代码:603111)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康尼机电于2018年8月23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于2020年5月13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康尼机电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及违法事实如下:
一、康尼机电与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7年3月24日,康尼机电披露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康尼机电拟向16 位自然人及4家机构购买其持有的龙昕科技100%股权。龙昕科技的交易价格为34亿元,占康尼机电2016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超过50%,且超过5000万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经审核证监会通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2017年12月1日,康尼机电披露《重组报告书》。
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2017年披露的上述《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未开票即确认收入的方式,通过11家客户公司,在正常业务基础上累计虚增收入90069.42万元(2015年至2017年6月累计虚增收入54674.53万元)。其中2017年虚增收入45009.4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40.59%。 龙昕科技虚增收入导致各期末形成大量虚假应收账款余额,2015年末虚假应
收账款余额13176.95万元,2016年虚假应收账款余额7820.1万元,2017年6月末虚假应收账款余额11921.49万元;2017年末虚假应收账款余额21,492.14万元。同时,龙昕科技按正常业务毛利率水平,虚假结转成本。导致龙昕科技2015年虚增利润5568.91万元,2016年虚增利润11887.8万元,2017年1-6月虚增利润2315.54万元,2017年虚增利润17384.91万元。此外,为平衡结转的虚假成本,龙昕科技倒算出需采购的原材料数据,进行虚假采购,虚假采购的款项主要支付给龙冠真空、德誉隆。龙昕科技虚假采购导致各期末形成大量虚假应付账款余额,2015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11577.81万元,2016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233.22万元,2017年6月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10329.06万元,2017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4172.91万元。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披露了龙昕科技的上述虚假财务信息。中国证监会认为康尼机电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手段核查龙昕科技业绩的真实性、交易对价的合理性,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遭受巨额损失,康尼机电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过失。据此,中国证监会决定:1、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陈颖奇、高文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相较于此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康尼机电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康尼机电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整,基于本案存单质押事项后续整改情况中国证监会已不再认定该项违法事实,同时对陈颖奇、高文明二人的罚款金额予以调减。处罚决定书中也未再提及对廖良茂(龙昕科技时任总经理、法人实控人)、曾祥洋(龙昕科技时任财务负责人)的罚款及市场禁入决定。
同时,康尼机电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通知书》,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涉相关人员(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8人)不予行政处罚。经过近3年的调查,中国证监会现在已经对康尼机电作出了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投资者索赔诉讼程序也将正式启动。铭沣律师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全讯新登记索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康尼机电(603111)的索赔条件:凡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8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铭沣律师提示】
铭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铭沣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铭沣诉讼平台”联系铭沣诉讼团队,铭沣诉讼团队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 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铭沣团队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铭沣网站(http://www.zqsspt.com)查看。
投资者欲了解更多可索赔股票详见“”。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您可以到访本律师事务所或邮寄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邮寄地址在下方。
4、后续诉讼事宜由铭沣律师团队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铭沣团队承诺】
铭沣证券索赔诉讼平台将秉承公益普法为目的,维护证券市场规范化为己任,垫资为广大投资者维权,凡是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铭沣诉讼团队都将垫资为您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索赔,未获赔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其目的在于向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铭沣诉讼平台提示您:铭沣诉讼团队,为赢而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铭沣帮您维权。铭沣诉讼团队有信心向您承诺:“未获赔偿,免费为您打官司。
【铭沣诉讼律师团队】
有意索赔的投资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铭沣诉讼平台”与铭沣联系,铭沣将代理投资者追回投资损失;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010室 凡因证券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均可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铭沣证券诉讼平台http://www.zqsspt.com与铭沣联系,铭沣将代理投资者追回投资损失。 铭沣将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并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铭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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